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經中共中央批準,國家監委對民進中央原副主席、陜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寬忍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劉寬忍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要求,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要求,違規收受禮金;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騙取公款占為己有。
劉寬忍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