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1月3日電 (記者 呂少威)“雙十一”網絡購物促銷活動即將來臨,為引導廣大消費者理性消費,規避購物陷阱和消費風險,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3日聯合發布以下消費提示和平臺合規指導。
提醒廣大消費者:
一是選擇誠信電商,查看經營資質。建議消費者多查、多看、多比,盡量選擇經營信譽高、口碑評價好的正規電商平臺。要認真查看平臺內店鋪首頁是否公開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電子鏈接標識,以及與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等信息,不要輕信和點擊來源不明的購物網址鏈接。
二是防范營銷套路,清楚促銷規則。建議消費者要真正理解商家的促銷活動規則,注意防范促銷活動隱藏的各種“套路”。關注價格比較,防止遭遇先漲價后降價等虛假折扣促銷陷阱、虛假商業宣傳、定金不退等消費。對于先交定金、尾款后付等促銷以及彈窗推送、默認勾選、隱藏選項等情況要謹慎操作,確認無誤后再下單。
三是核實確認信息,拒購假冒商品。一些不法商家,通過節日低價促銷宣傳,銷售假冒國內外知名品牌商品。消費者要認真查看商品評價和店鋪信譽,對商品質量、價格進行多比較,不要只貪圖價格便宜,盲目購買價格低廉、質量低劣的假冒商品,可通過查詢商品的防偽標識、咨詢品牌商品官方客服等方式進行有關信息的核實確認,確保購買的商品質量可靠。
四是核驗無誤簽收,防止信息泄露。消費者收到商品時,應當場查驗,確保所購買的商品質量完好無損、商品數量、規格、型號等與下單信息一致,確認無誤后再簽收。如果出現商品損壞或“貨不對板”等問題,可以選擇拒收并聯系商家退貨、換貨。同時,還要注意及時處理快遞面單上的有關個人信息,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提醒平臺經營者:
一是規范有關信息公示。根據經營活動,建立健全信息公示與披露管理制度;設置與其經營規模、風險等級、管理水平、安全狀況相適應的合規管理機構,并落實信息公示與披露相關工作;遵循準確、及時、充分、便利獲取原則公示與披露網絡交易信息,全面履行法定信息公示與披露義務,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管執法。
二是做好禁售商品管理。建立并動態更新禁售商品清單;對禁售商品的信息公示、信息披露、宣傳培訓等進行規范管理;在商品發布階段進行動態審核;建立巡查機制,定期檢查平臺內商品合規性;設立商品檢索管控機制,避免禁售商品在用戶檢索界面中出現。
三是妥善保存相關信息。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要做好對平臺內經營者身份信息的保存工作,保存時間自其退出平臺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同時,要做好對商品或者服務信息,支付記錄、物流快遞、退換貨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保存,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四是避免不正當競爭。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或參加補貼活動,擾亂市場競爭秩序。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技術手段等,對平臺內經營者的交易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不得以不正當方式對自營業務進行流量與推薦傾斜等排他性支持。
消費者要妥善保存訂單信息、支付信息、促銷優惠截圖、物流信息等相關購物憑證,當發生消費糾紛時,及時與商家、平臺協商和解,和解失敗,請及時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電話或通過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依法依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