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通訊員 張 健 李從熇
“感謝法庭,感謝法官,幫我解決了煩心事!”6月9日,張某在田埂上激動地向商洛市洛南縣法院三要法庭庭長洪先梅說。
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中,人民法院如同一座巍峨的正義燈塔,照亮公平正義航道,守護著人民群眾的民生福祉。近年來,商洛法院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將司法服務化作溫暖春風,吹進大街小巷、田間地頭,書寫著司法保障民生的生動答卷。
田埂上化解“辣椒債”
6月9日,洛南縣法院三要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因買賣辣椒引發的欠款糾紛。
2024年初,張某承包土地種植辣椒。8月辣椒成熟時,齊某主動到承包地提出收購辣椒。交易完成后,張某多次催要貨款,齊某卻始終未能支付,張某遂將齊某訴至三要法庭。
案件受理后,三要法庭迅速行動,庭長洪先梅第一時間與被告齊某取得聯系。經詢問得知,被告齊某欠款屬實,因此前做辣椒生意賠錢,導致現在經濟困難,實在無法履行還款義務。
了解情況后,洪先梅決定采用“背對背”調解方式,分別與原告、被告交談,傾聽雙方的訴求與難處。過程中,洪先梅一方面安撫原告張某情緒,另一方面向被告齊某釋明民法典中關于買賣合同及司法解釋的法律規定。經多次調解,雙方心結終于打開。在原告張某表示最近地里忙,沒時間到法庭時,洪先梅說:“這都不是事,我們去找你。”
其間,被告齊某主動提出與洪先梅一同前往張某承包地。抵達后,齊某向張某真誠道歉,并承諾還款期限。張某也表示理解其做生意的難處,同意還款方案,雙方當場簽訂調解協議。至此,這起糾紛順利化解。
一杯清茶化解鄰里“堵心路”
6月3日,在商南縣富水鎮沐河村的調解現場,鄰里雙方解開心結,握手言和。
王某與張某為同村村民,兩人并排而居,王某出行必經張某門前。由于雙方多次因小事發生口角,張某便在自家門前橫砌一道圍墻,阻擋王某通行,雙方為此產生糾紛。經派出所、自然資源所、村委會多次調解無果,村黨支部書記遂邀請商南縣法院富水法庭法官入村調解。
為化解糾紛、修復鄰里關系,法官丁琪決定采用“茶文化四步調解法”進行調解。首先備茶說理,向雙方闡釋法律法規,說明司法機關為民解憂的決心,引導當事人信任法庭、積極配合工作;其次泡茶說事,指出通行權是公民生產生活中的重要權利,砌墻阻擋鄰居出行屬于侵權行為;再次遞茶說法,向雙方發放民法典讀本,詳細解讀相鄰關系的相關法律條文;最后飲茶說情,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講述鄰里和睦的重要性,引導雙方互諒互讓,在依法保障通行的前提下尋求合理解決方案。
經調解,特別是在了解民法典相關規定后,張某主動承認自身錯誤,并向王某道歉,王某也為自己的過激言行向張某致歉。調解結束后,張某立即拆除了門前的擋墻,鄰里關系恢復和睦。
富水法庭充分立足當地茶文化,將傳統文化與糾紛化解相結合,以法為據、以茶為媒,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為基層社會治理貢獻力量。
電話連線促履行“賠償款”
“法官,被告李某和被告某公司把20萬元賠償款打到我賬上了,感謝你們在調解后督促被告,我心里的石頭終于落地了!”6月6日,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的當事人華某在拿到賠償款后,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向柞水縣法院鳳鎮法庭法官賈偉致謝。
據了解,被告李某與被告某公司雇用原告華某為渣料運輸車司機。2024年4月11日,原告華某在卸渣料過程中發生意外導致渣料車側翻。此事致華某身體多處受傷,后陸續在西安市紅會醫院、柞水縣中醫醫院治療。治療結束后,原告華某多次與被告李某和被告某公司協商賠償事宜,均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原告華某遂訴至柞水縣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賈偉結合案件事實,分別與雙方當事人就案件情況、法律關系認定、法律適用進行了細致說明和溝通。為妥善解決糾紛,賈偉多次向當事人闡明訴訟風險,耐心勸解。在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由二被告在20日內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共計20萬元。
為保障華某合法權益,賈偉多次電話督促二被告,從道德層面和法律層面闡明不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后果。最終,二被告按期向原告支付賠償款,糾紛圓滿解決。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在司法為民的道路上,商洛法院用創新的解紛機制、溫暖的司法服務,為群眾解決了一個又一個民生難題。“商洛法院將繼續秉持司法為民的理念,不斷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為保障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貢獻更多司法力量,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商洛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彩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