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縣以三項機制對接考核工作,夯實了目標責任,激發了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精氣神”,在全縣上下凝聚了轉型發展的強大合力。2016年換屆中,縣上先后對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6名干部優先提拔任用,將16名優秀干部調整到重要崗位,選拔1名村干部、6名鎮辦事業編制人員、4名大學生村官充實到鎮黨政班子。
臨近年末,柞水縣緊扣中省市考核工作導向,依據市考指標任務及縣定重點工作,經過五級審核程序審定,印發了9個鎮辦、82個縣直部門2016年度考核指標任務,修改了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指標框架和內容支撐,著重從黨的建設、經濟發展、社會安全、生態建設、基本國策、民生政策落實等方面進行考核,重新設置考核指標體系,果斷刪減約束性不強、切合性不強的“軟指標”,努力增加便于考核、凸顯重點的“硬指標”,適當提高脫貧攻堅、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爭取資金、移民搬遷等指標的分值權重,引導各級各部門瞄準重點任務,集中有限資源,精準發力,快速轉型。
同時,制定出臺了符合縣情實際的三項機制實施辦法和從嚴從實、晉位爭優實施方案,將分管縣級領導、部門主要負責人、部門一般干部納入到考核獎懲范圍,按照1:3:6的比例實行捆綁獎懲,做到同獎同罰。其中對2015年度超額完成市考指標任務各級干部進行了獎勵,沒有完成市考指標任務的11名分管縣級領導、13名科級領導、14個部門的一般干部受到了處罰,切實做到了同獎同罰、真獎真罰。
如何讓干部上得“硬氣”,下得“服氣”,縣上探索實施了量化排名制度。對縣管科級領導干部實行6個考核序列分別量化排名,結果作為干部獎懲的主要依據,6個考核序列排名倒數第一的領導干部要向有關組織書面說明原因;每個考核序列排名倒數第一,且個人綜合考核成績低于80分的,縣委將進行末位淘汰;排名在后10位的領導干部不能進入提拔交流動議環節。截至目前,共有34名科級領導干部被取消了評優資格,6名同志不確定考核格次,3名科級領導干部確定為不稱職格次;24名科級領導干部因違紀、考核排名靠后且工作不力、身體健康等原因被降職降級、調整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同時,對各類別考核為優秀等次的領導干部,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并在干部選拔任用調配中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