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楊 丹)“在權力運行、制度執行、監督管理中,你單位仍存在哪些未發現或未徹底整改的風險點?”日前,洛南縣紀委監委以案促改專項評議組深入縣衛健系統,通過查閱資料、專題訪談、實地走訪等形式,檢驗以案促改工作實效。
為推動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實,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綜合效果,洛南縣紀委監委探索建立“一案一評議”機制。由黨風政風監督室、宣傳部牽頭,聯合相關紀檢監察室及派駐紀檢監察組組建專項評議組,制定出臺《以案促改專項評議內容及量化標準》。該標準圍繞組織領導、警示教育、查擺剖析、問題整改、建章立制、民意測評等6個方面,細化設置24項具體評價指標及評分細則,為精準評估整改成效提供了明確標尺。
評議工作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臺賬、座談訪談、實地核驗等方式展開,力求全面掌握真實情況。“在之前的自查中,我們雖然排查出7個方面18個廉政風險點,但部分防控措施未能觸及問題實質,制度‘籠子’扎得還不夠密實。”評議過程中,案發單位相關負責同志主動剖析短板,直面薄弱環節。
群眾滿意是檢驗整改成效的根本標準。縣紀委監委堅持“開門評議”,邀請案發單位及系統內服務對象、“兩代表一委員”、關鍵崗位人員等多元主體參與評議。圍繞整改落實實效、作風改進程度、群眾權益保障、整體工作認可度等4個維度11項內容進行測評,現場收集各類意見建議13條。
為確保評議結果“長牙帶電”,縣紀委監委建立評議結果與整改責任掛鉤機制。綜合得分低于80分的單位,將被列為“限期整改對象”,由評議組掛牌督辦、跟蹤問效;得分低于60分的,將由縣紀委監委約談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責令開展以案促改“回頭看”,堅決防止整改“走過場”、落實“打折扣”。
截至目前,該縣已圍繞3起典型案件完成以案促改成效評議,累計發現各類問題25個,提出針對性整改建議19條。“‘一案一評議’機制有效破解了以往警示教育針對性不強、整改措施不實、長效機制缺失等問題,推動以案促改從‘做了’向‘做實’‘做好’深化。”洛南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洛南縣將不斷完善評議機制,強化結果運用,推動以案促改工作常態化、制度化,真正實現標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