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通訊員 任丹江 張 宏
日前,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召開全市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通過非法狩獵、濫伐林木、非法捕撈等6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判決,彰顯法律尊嚴、維護公平正義,在全社會起到了警示作用。
據了解,全市法院受理的121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判處有期徒刑43件55人,拘役23件31人,判處緩刑79件93人,判處罰金1410400元,收繳違法所得3104455.53元,責令繳納生態損害賠償金2189327.73元,檢察機關撤訴1件。
擔當盡責,爭做生態衛士
位于秦嶺腹地的商洛,如何讓“綠水青山”轉化為群眾增收致富的“金山銀山”?我市兩級法院在公益訴訟審判中,不斷提高政治站位,擔當盡責,主動作為,爭做環境保護的先行者、推動者、捍衛者。
據介紹,我市兩級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公益訴訟審判工作,先后在2018年和2023年掛靠行政庭、刑庭(綜合庭)設立了環資庭,同時依托人民法庭設立7個環境資源審判巡回法庭,實現了環資審判機構的全覆蓋。
“兩級法院將環資審判作為‘一把手’工程強力推進,出臺完善環資審判工作機制,組織外出學習培訓,充實環資審判團隊,共組建環資審判組織機構9個,配備干警36人,聘任環資審判工作專家庫首批專家16人。”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斌說,“我們還制定了《關于環境資源審判技術專家參與環境資源審判管理辦法(試行)》,發揮專家專業知識優勢,推動環資審判專業化、科學化發展。”
2021年至今,全市法院受理環境資源公益訴訟案件135件,審結129件。其中:民事公益訴訟3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21件、行政公益訴訟11件。
唯有持之以恒,久久為功,方能善作善成。近年來,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被評為全省環資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市法院1名個人榮獲全國生態文明獎,1名個人被評為全國法院環資審判先進個人,2名干警被評為全省法院秦嶺司法保護生態衛士。
深化協作,推進生態修復
近年來,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先后召開3次聯席會議,形成關于公益訴訟的會議紀要,兩院聯合印發《關于環境資源案件管轄的規定》《關于明確環境資源刑事案件范圍的規定》等,為開展公益訴訟審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機制基礎。
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郝亮說:“在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過程中,法檢兩院深化協作,發揮推動重大公益訴訟案件法檢兩長親自出庭的示范作用,加快推進生態修復。”
2023年清明節,被告人張某回家祭祖焚燒冥幣引發森林火災。經鑒定過火林地總面積358.3畝。洛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后,洛南縣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10個月,宣告緩刑1年;由被告人張某繳納生態系統林地碳匯價值28578.99元;清理林地費用21120元;恢復原林分密度造林資金55100元;林地碳匯價值司法鑒定費用5000元。
無獨有偶,被告人張某某在礦石開采中,超審批非法占地25.8畝,對山體造成了一定范圍的破壞。鑒于被告人張某某自首、自愿認罪認罰,洛南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1年,宣告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7萬元,補植白皮松6500余株。
我市兩級法院積極貫徹修復性司法理念,支持檢察機關提出的生態修復的公益訴訟請求,組織當事人補植復綠、義務植樹9次,增殖放流4次,共計栽植各類苗木12500余株,投放魚苗20余萬尾,以實際行動做細做實生態修復工作,環境資源案件修復效果顯著,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良好,為商洛“一都四區”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改革創新,擦亮生態底色
曾經的“地球傷疤”,今朝已滿目青翠,碧水環繞。令人欣喜的是,商洛打出環境保護“組合拳”,改革創新讓山區群眾共享到生態紅利。
據了解,商洛兩級法院積極參與全市秦嶺“五亂”整治、小水電清理以及全市“兩拆一提升”、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等工作;與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建立了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共同簽訂司法共建協議,共建立司法保護基地10個,駐企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站1個,涵蓋秦嶺、丹江、洛河、旬河、茶產業、文化遺址等方面,構成1站10基地5修復區的全覆蓋格局。
“在‘4·20秦嶺生態衛士日’‘6·5世界環境日’‘8·15全國生態日’等重要節點,兩級法院積極開展庭審觀摩、集中宣判、送法進企業等活動,連續召開環資審判新聞發布會8次,發布生態環境保護典型案例43個,2024年發布了全市首份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白皮書。”郝亮說。
洛南縣人民法院通過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與檢察院等部門共同簽署《關于在辦理破壞秦嶺南麓森林資源刑事犯罪案件中適用林業碳匯價值損失賠償機制的協作意見》,建立秦嶺南麓林業碳匯賠償司法協作機制,合力護航秦嶺生態。
為加強區域司法協作,洛南縣人民法院、商州區人民法院與河南、湖北等地法院建立了丹江口水庫三省六縣法院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機制,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漢中、安康等法院簽訂了漢江流域司法協作機制。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承辦了首屆秦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會議,簽署《秦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發布《陜西宣言》。
據統計,近年來,兩級法院共計簽署各類協作機制(協議)11份,形成“法護生態綠”的司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