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9日電 交通運輸部29日上午舉行10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前三季度交通運輸經濟運行情況。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海商法》。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局長祝振宇在發布會上介紹了《海商法》修訂施行將對我國航運業發展帶來的影響。
祝振宇表示,《海商法》作為調整、規范海上運輸關系和船舶關系的重要民商事法律和涉外法律,對于促進海上運輸和經濟貿易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據統計,我國對外貿易貨物總量的九成以上是通過海上運輸完成,而《海商法》在這一過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角色。它為航運活動提供了明確的規則指導,為海上運輸各方提供了全面法律保障,同時為解決涉外海事糾紛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可以說,《海商法》是我國航運業穩健運行的重要法律基石。
《海商法》的修訂事關我國航運業和對外貿易的繁榮與穩定。此次全面修訂《海商法》,立足我國既是航運大國又是貿易大國的實際,合理平衡相關行業主體權責配置,有效激發內生動力和活力;同時健全完善具有中國特色、順應國際趨勢的海商法律制度,更好適應高水平對外開放。主要修改如下內容:
一是統一國內和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法律適用,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進一步促進航運和貿易發展。二是適當調整海商活動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合理配置責任和風險,促進形成更加明確穩定的市場預期。三是適應航運單證電子化實際需要,明確了電子運輸記錄的法律地位和主要適用規則,為航運數字化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四是適應海洋環境保護對船舶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完善的新要求,新增“船舶油污損害責任”一章,健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制度。五是完善涉外關系法律適用有關規則,穩定法律適用預期,更好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祝振宇強調,全面修訂后的《海商法》將為新時代推動航運和貿易高質量發展,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海洋強國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