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構建一個更加靈敏、有效的監管體系,實現對“野蠻裝修”行為的早發現、快處置,是事件妥善處理后各方面臨的首要課題。
近日,安徽霍山一小區商鋪業主私挖地下室近300平方米事件引發廣泛關注。當地通報稱,涉案業主已于8月21日被刑事拘留,9月19日被執行逮捕。目前,商鋪被挖區域已被混凝土回填至地面,涉事商鋪被綠色鐵皮圍擋遮住。房屋基礎加固工程也已完成,業主尚在等待加固完成后的安全鑒定報告(據10月15日紅星新聞)。
1戶私挖,威脅32戶業主的生命安全,造成巨額損失和繁雜的善后工作。近年來,類似一人任性、眾人遭殃的“野蠻裝修”隔一段時間就有發生——有的挖地下室致周圍房屋倒塌;有的“螞蟻搬家式”挖掘,挖出兩層“地宮”;有的私拆承重墻,導致樓房變危房。事實證明,這些人并非不懂法律、不知危險,而是明知不合法、不道德,卻依然我行我素。就如同此次事件中,涉案業主白天挖掘、晚上運土,施工周圍還特意用3米多高的圍欄擋住,明擺著將個人私欲凌駕于其他業主權益之上,凌駕于公共安全之上。
事已至此,追責必須及時跟上、落到實處。無論是民法典中“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還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規定,從多部法律法規中可以明確,涉事業主已經違法和侵權。至于刑事責任,其行為是否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其他罪名,還需司法機關調查后給出準確定性、公正處理。
除涉事業主外,小區物業恐怕也難辭其咎。事發后,很多人不禁發問:違法開挖時日并不短,物業為何沒有及時叫停?面對質疑,小區物業方面表示“沒有執法權無法制止”。這可能道出了物業管理中常見的權限困境,但沒有執法權不代表不能勸阻、不能上報。面對重大公共安全隱患,物業顯然沒有窮盡管理手段,履行好安全保障義務。消極作為的背后,究竟是責任意識淡漠,還是利益勾連下的刻意縱容,抑或是協調機制不暢通?也需要相關部門徹查嚴處,盡快給受損業主和公眾一個交代。
值得肯定的是,此次事件發生后,當地政府及時組成調查組,多部門聯動響應,妥善安置受損業主,顯示出危機處置的提速。但善后工作仍面臨不少挑戰:回填后能否徹底消除隱患?賠償方案何時出臺?巨額賠償能否真正落實到位?對此,相關部門必須一管到底,聚焦受損業主切身利益一攬子解決問題。
說來說去,事后追責再快,也補不回事前防線的失守。此類事件接連發生,已經暴露出監管鏈條中的盲區與困境。如何構建一個更加靈敏、有效的監管體系,實現對“野蠻裝修”行為的早發現、快處置,是事件妥善處理后各方面臨的首要課題。
這起事件,無疑又是一記響亮的警鐘:每一次對規則的踐踏,都可能威脅公共安全;每一次任性的越界,都可能會破壞共同的生存環境。監管之外,也需要每個人對法律和規則的堅守,以及每一雙監督違法行為的眼睛。當大家自覺成為公共安全的守護者和吹哨人,“野蠻裝修”便會無所遁形。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