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銀川8月17日電 (楊迪)記者17日從寧夏檢察院獲悉,該部門近日同寧夏水利廳、寧夏公安廳聯合制定《關于在河長制工作中建立“河長+檢察長+警長”工作機制的意見》,標志著寧夏成為中國首個推行省級“河長+檢察長+警長”工作機制的省區。
寧夏是唯一全域均為黃河流域的沿黃省區。2017年,寧夏全面推行河長制,實現區、市、縣、鄉、村五級河長組織體系全覆蓋;2019年,寧夏檢察機關與水利部門建立“河長+檢察長”依法治河協作機制,由單一的行政方式管制轉變為“行政+司法”方式管制。
據介紹,寧夏將爭取在2020年底前在各市縣(區)全面建立“河長+檢察長+警長”工作機制,此次“警長”的加入,將營造有序執法環境,保障相關單位順利開展執法工作。
“河長+檢察長+警長”工作機制要求,寧夏各市、縣(區)對應設立河湖總檢察長、河湖總警長,分別由同級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負責人兼任;水利部門與檢察院、公安建立聯通信息、聯動協作、聯席會商、聯合督查制度,實現河湖管理信息的互聯互通,并建立執法辦案信息共享機制;三方對于復雜敏感的河湖管理保護問題將加強部門聯動,并根據工作實際召開聯席會議,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
該機制中明確規定,河湖長牽頭組織對河湖“四亂”、超標偷排、非法采砂等問題依法整治,協調組織開展涉河湖督查和聯合執法;河湖檢察長依法開展行政公益訴訟和民事公益訴訟工作,對重大案件等提前介入,引導相關部門收集證據,并對河長制成員單位移送公安機關的涉河湖案件進行監督;河湖總警長依法嚴厲打擊在涉河湖執法過程中的暴力執法、暴力抗法、打擊報復等違法犯罪行為,并對民眾報警的河湖問題先行處警。
據了解,近年來中國積極探索推行“河長+警長”“河長+檢察長”機制。2019年,中國水利部門整治河湖“四亂”問題13.4萬個,組建部本級和各流域管理機構督查隊伍,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河湖面貌明顯改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