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薌逸
一批新規將自11月起實施,涉及銀行卡清算市場、非車險業務等方面。
規范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的《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七章58條,結合支付清算行業發展現狀,對監管制度進行細化完善,旨在促進銀行卡清算機構健康發展,保障銀行卡清算市場有序運行。
在運營管理和監督管理部分,《辦法》一方面明確銀行卡清算機構治理結構、業務規則、標準體系、成員機構管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業務連續性保障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讓銀行卡清算機構經營活動更加有規可依,提升合規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健全對銀行卡清算機構的監管機制,確保銀行卡清算機構監管更加有章可循,維護銀行卡清算市場秩序。
推動非車險業務理性競爭
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加強非車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
《通知》旨在加強財產保險公司非車險業務監管,推動非車險業務理性競爭、降本增效、提質擴面,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非車險業務高質量發展。
具體來看,《通知》重點在六方面強化要求。一是優化考核機制,推動財產保險公司非車險業務經營理念,由追求規模、速度向追求質量、效益轉變。二是規范產品開發使用,強化保險費率管理,嚴格執行經備案的保險產品,推動非車險產品的使用符合備案內容。三是規范保費收入管理,要求財產保險公司完善信息系統、健全內控機制,從源頭嚴格財務管理。四是強化市場行為監管,對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條款費率,編制或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行為,依法采取監管措施或實施行政處罰。五是推動改進非車險承保理賠服務,提升服務便捷性,增強保險消費者獲得感。六是發揮行業組織支撐服務作用,有序推動非車險標準化建設,為提升非車險經營質量和監管實效提供有力支撐。
擴大離島免稅政策
為穩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進一步滿足消費者多元化購物需求,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公告,調整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以下簡稱“離島免稅政策”),并定于11月1日起實施。
公告擴大離島免稅商品范圍,優化后的離島免稅商品由45大類提高至47大類。此外,公告還允許離境旅客享受離島免稅政策,離島且離境旅客購買離島免稅商品金額計入其每年10萬元人民幣免稅購物額度,不限次數。
調整風電等增值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的《關于調整風力發電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海上風力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公告》還明確,2025年11月1日后核準的核電機組,不再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