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陳紅)12月13日,蘇州清越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高裕弟結合公司當前實際情況,決定撤回此前提出的股份回購提議,轉而自愿為公司未來可能產生的民事賠償承擔不低于1000萬元金額,以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據公告披露,清越科技(維權)近期因涉嫌定期報告等財務數據相關問題,正接受相關調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該公司存在被投資者提起民事訴訟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潛在風險。為更精準應對該風險,高裕弟主動調整支持方式,在撤回回購提議的同時,同步提交了自愿承擔民事賠償的專項承諾。
這份承諾核心內容明確且具備強履約保障:若清越科技因本次調查涉及的相關違規行為被投資者提起民事訴訟,且經人民法院判決確定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高裕弟將替代公司向權利人承擔不低于1000萬元的賠償金額。該筆款項將作為對上市公司的捐贈,高裕弟不再向公司追償。
為確保承諾落地,公告明確多重保障措施:賠償款項將在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內,足額支付至清越科技指定賬戶,資金來源為高裕弟合法自籌資金;同時,其同意將通過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900萬股公司股票,質押給清越科技全資子公司作為履約擔保,若未按約定支付賠償款,質權人可依法處置該等股份,處置所得資金將直接用于民事賠償,且需在承諾函出具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質押登記手續。
公告顯示,高裕弟的上述承諾一經做出即不可撤銷,后續還將盡最大可能配合并支持清越科技履行未來可能的民事賠償責任,充分維護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公司董事會方面表示,將持續關注事項進展,及時督促相關承諾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公告披露日,對清越科技的立案調查尚在進行中,若后續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此外,高裕弟自愿承擔的賠償金額不代表該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賠償限額,最終賠償責任以生效民事判決確定金額為準,存在不確定性。
有業內人士認為,從實際影響來看,高裕弟的決策彰顯了實控人在特殊階段的責任擔當。清越科技面臨調查、存在潛在民事賠償風險的背景下,撤回回購提議轉而直接兜底賠償,是更具針對性的務實選擇——既以真金白銀的承諾直接覆蓋投資者潛在損失,又以捐贈形式減輕上市公司財務壓力,再疊加股票質押的履約保障,讓這份權益維護的誠意兼具落地性,為該公司穩定市場預期提供了重要支撐。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