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頻頻舉牌上市公司股票的長城人壽被證券監管部門出具警示函。
12月9日,河北證監局發布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決定對長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長城人壽在持有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綠能,600956.SH;0956.HK)股份達到5%時,未停止買賣新天綠能股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規定,決定對長城人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2025年9月23日,長城人壽增持新天綠能股票100萬股,增持后合計持有新天綠能股票21040萬股,占新天綠能總股本的5.0027%。2025年9月24日,長城人壽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披露上述交易行為。
河北證監局要求,長城人壽應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嚴格規范證券交易行為,杜絕此類違法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河北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十一條,河北證監局將該行政監管措施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告同時告知,長城人壽如對行政監管措施有異議,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復議或訴訟期間,上述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
近幾年來,長城人壽頻繁在資本市場舉牌上市公司股票。僅2025年,該公司便增持舉牌中國水務(0855.HK)、大唐新能源(1798.HK)、秦港股份(601326.SH,3369.HK)、新天綠能等公司股票。
長城人壽是經原中國保監會批準成立的全國性人壽保險公司,于2005年9月20日正式成立,公司總部設于北京,注冊資本金68.39億元,總資產規模超1600億元,擁有14家分公司,71家三級機構,104家四級機構,旗下擁有長城財富保險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頤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北京金通泰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新街睿持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