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600億資產“祥源系”爆雷,殃及3家上市公司
“祥源系”理財產品的瑕疵逐步浮上水面。
12月9日,有投資者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此前曾發現浙金平臺上的多個“祥源系”理財產品交付給客戶使用的審計報告沒有通過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為“統一監管平臺”)的備案,沒有賦二維碼。
上述投資者就臺州中鼎會計師事務所、湖州立合會計師事務所、杭州萊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四份審計報告向監管部門反映未賦碼的情況,并獲得浙江省財政廳回復,認定審計報告未經報備賦碼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據悉,杭州萊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兩份審計報告均針對“祥源系”產品。據投資人提供的一份針對“麗水明澈”的審計報告顯示,該產品的掛牌交易機構為麗水明澈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原始債務人為湖北中詳置業有限公司;原始債權人為祥源控股。
該產品的基礎資產審核情況顯示,麗水明澈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和債權轉讓方于2023年3月23日簽署了《債權轉讓合同》,標的為對湖北中祥的債權及對該債權轉讓方的回購請求權,本金金額10000萬元,債權轉讓價款為8000萬元。
匯款情況顯示,麗水明澈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將8000萬匯入了債權轉讓方處。
與其他產品情況相似,在基礎資產增信措施方面,祥源控股老板俞發祥為上述《商業保理合同》項下的保理融資債權及對應收賬款債權的還款/回購義務而享有的債權請求權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根據俞發祥出具的《保證合同》,其為上述《商業保理合同》的履約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范圍是債權本金人民幣10000萬元及由此產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各種費用。在產品增信措施方面,由祥源控股和俞發祥方面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杭州萊安會計師事務所在審核結論中稱,“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我們認為,基礎資產是真實的、完整的?!?/p>
通常情況下,在完成報備、賦碼工作的審計報告上,通常會在每頁右下角附上一個二維碼,掃描之后會跳轉至統一監管平臺,并顯示查詢結果。而記者從投資者發來的上述審計報告上并未看到二維碼。
據了解,針對杭州萊安會計師事務所、湖州立合會計師事務所、臺州中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4份審計報告存在未賦碼問題,2025年9月,浙江省財政廳曾向上述投資者給出了書面答復,“經調查核實發現,前述4份審計報告未在統一監管平臺報備賦碼的情況屬實。審計報告未經報備賦碼的行為違反了《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第五十一條規定。我廳將按照《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第五十條第五項規定將這3家會計師事務所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實施嚴格監管。我廳已將有關情況移送相關部門,并建議加強管理,杜絕類似情況的發生?!?/p>
另根據2023年9月發布的《關于加強審計報告查驗工作的通知(財會〔2023〕15號)》,會計師事務所應當于審計報告交付委托人前,在統一監管平臺填寫審計報告有關信息、上傳擬出具的正式審計報告并申請賦碼。
有多位從事財務審計工作的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相關規定出臺之后,審計報告必須要進行賦碼,未賦碼的審計報告就是沒有進行登記,不符合監管要求,對外不具備效力,相當于報告不可信。
投資人回憶稱,在進行上述投訴之后,審計報告涉及的產品便進行了提前兌付。
(杭州萊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圖鯤麗水”審計報告的查驗結果)值得一提的是,針對多位投資者提供的不同“祥源系”在浙金中心發行產品的審計報告,記者通過統一監管平臺進行查驗發現,多份完成賦碼的審計報告,其查驗結果亦為“此報告未在本系統備案”。
統一監管平臺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掃描二維碼可以得到查驗結果,說明報告在平臺上已經備案過;但上傳文件進行“深度查驗”時顯示,“此報告未在本系統備案”,則是因為“手里這份報告跟系統里的報告不一樣,上傳了報告也查不出來;只要報告和系統里的一樣,就能查出來”。
而根據統一監管平臺發布的《審計報告驗證碼社會公眾用戶使用手冊》,對于掌握審計報告電子版的用戶,可直接上傳電子審計報告進行查驗。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審計報告在防偽貼碼時已采取防篡改技術,一旦用戶提交的電子審計報告被篡改或者未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進行報備,系統自動比對后查驗結果顯示“此報告未在本系統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