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5日電 據國家稅務總局微信公眾號消息,10月15日,貴州、遼寧、吉林稅務部門曝光3起利用農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虛開發票偷稅騙稅案件。分別是:
一、國家稅務總局黔南州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貴州博方民族藥業開發有限公司虛開農產品發票偷稅案件。經查,2021年至2023年,貴州博方民族藥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虛假注冊黔南州惠水縣星嶺農產品種植專業合作社、操控貴州旺禾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騙享涉農稅收優惠,讓上述兩家合作社為其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295份,金額2509.60萬元,其中281份發票虛抵增值稅進項稅額232.83萬元,并通過虛假納稅申報,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款共計249.03萬元。2025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黔南州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貴州博方民族藥業開發有限公司作出追繳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445.35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
二、國家稅務總局盤錦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以戴元軍為首的犯罪團伙虛開農產品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案件。經查,2018年至2022年,以戴元軍為首的犯罪團伙,注冊成立遼寧桃園家飾有限公司,通過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采取“低值高報”、虛假結匯等違法手段騙取出口退稅。2023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盤錦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遼寧桃園家飾有限公司作出追繳騙取出口退稅款1852.72萬元的處理決定。2025年7月,主犯戴元軍因犯騙取出口退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四條“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的規定,對其處罰金2500萬元;其余4名從犯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各處罰金10萬元。
三、國家稅務總局長春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以閆莉為實際控制人的3戶企業虛開農產品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案件。經查,2017年至2024年,以閆莉為實際控制人的吉林省琴航工藝品制造有限公司、吉林省中匯工藝品制造有限公司、長春市威純經貿有限公司3戶企業通過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虛列進項稅額、出口不具備合理商業目的貨物等違法手段騙取出口退稅。2024年10月,國家稅務總局長春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上述3戶企業作出追繳騙取出口退稅款578.12萬元的處理決定。目前,案件已移送至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
稅費優惠政策的享受必須以合法合規為前提。通過虛構農產品交易、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等手段騙享稅費優惠的違法行為,不僅擾亂稅收征管秩序,造成國家稅款流失,而且破壞市場公平競爭,影響了相關產業的規范健康發展。廣大經營主體應準確理解稅收優惠政策,切實做到業務真實、票據合法、合規經營、誠信納稅。稅務部門將在持續優化相關領域稅費服務、確保政策紅利精準直達守法經營主體的同時,依法查處各類涉稅違法行為,堅決保障國家稅收安全,維護法治公平的稅收秩序,更好助力鄉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