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肖 云)11月27日,山陽縣法院召開“秦嶺地區商洛市森林資源生態環境修復標準”新聞發布會,市中院、市秦保局及山陽縣委宣傳部、政法委等相關單位,陜西電視臺、陜西日報社、商洛電視臺、商洛日報社等9家新聞媒體參加發布會。
發布會上,通報了山陽縣法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開展情況,發布山陽縣法院與西北大學聯合制定的“秦嶺地區商洛市森林資源生態環境修復標準”,圍繞森林受損面積評估、受損經濟價值評估、修復方案、管護要求、法律和政策支持等14個方面進行深度分析論證,形成秦嶺地區商洛市森林資源案件損失認定、系統修復的科學標準,這為森林資源破壞類案件審理工作提供了科學依據和參考意見。隨后,參會媒體記者圍繞相關話題發起提問,發布人用具體事例和翔實數據,一一回應。
近年來,山陽縣法院立足守護好秦嶺生態環境首要政治責任,不斷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切實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設立了環資審判庭、環境資源巡回審判點,建成生態保護司法基地、環資審判教育基地,制定出臺《環境資源審判十三條措施》。5年來,累計審結危害瀕危野生動物、非法狩獵、非法采礦和失火等各類違法犯罪案件75案93人,有力保護了轄區環境和資源安全。在環資審判實踐中,山陽縣法院積極探索院校合作交流機制,注重引入科研成果賦能環資審判工作,與西北大學簽訂框架合作協議,建立秦嶺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咨詢專家庫,依托高校專業科研團隊為環資審判提供“智庫”支撐,在環資案件審判中充分聽取專家在損失評估、碳匯計算、生態修復等方面的意見建議,不斷提升環資審判科學化、專業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