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中新社發 鄧慶樂 攝
中新網北京10月14日電(種卿) 1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規范P2P網絡借貸、第三方支付、股權眾籌等各類互聯網金融業務,專項整治工作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方案》要求在嚴格整治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采取多項措施保護投資者利益。
十七部門聯合“出手” 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近年來,隨著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互聯網金融蓬勃興起,幾乎觸及了金融業的所有領域。
隨之而來的,從業機構良莠不齊、不正當競爭手段層出不窮、以及擅自挪用客戶資金等問題,阻礙著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有序、健康發展。
為此,經國務院批準,人民銀行、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中央維穩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7個部門聯合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
“從短期看,專項整治目標是規范各類互聯網金融業態,扭轉部分業態偏離正確創新方向的局面,維護廣大金融消費者的切身利益,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13日答記者問時稱。
為何選擇這個時機?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教授黃震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事實上,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行動在今年4月份就逐步展開,選擇這個時間節點,是要將政策不確定性的猜想及時打消。”
根據要求,該項整治工作將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泱波 攝嚴格落實P2P網貸平臺第三方資金存管
作為互聯網金融的組成部分,P2P網絡借貸平臺成為重點整治領域之一。
在上述負責人看來,P2P網絡借貸的整治重點是落實網貸機構信息中介的定位,禁止網絡借貸機構突破信息中介職能定位,開展設立資金池、自融自保、發放貸款等違法違規活動。
記者注意到,整治行動提出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的要求,可謂給客戶資金安全再添“一把鎖”。具體來看,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眾籌平臺客戶資金與自有資金應分賬管理,P2P網貸平臺需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戶資金。
據黃震介紹,目前,只有一部分P2P網貸平臺完成了第三方資金存管,為期將近6個月的整治行動會有成果匯總,但對P2P網貸領域來說,過渡期會延長至明年8月。
記者此前梳理發現,與P2P網貸平臺合作進行資金存管的銀行,多為商業銀行和地方銀行,銀行業金融機構配合與否,也決定著這項政策的落實進度。“銀監會確實注意到銀行不夠配合的問題,官方即將出臺具體鼓勵銀行存管的政策細則,這一情況將得到改善。”黃震透露。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彭冰認為,銀行此前不愿受理這項業務的原因有兩個:一方面是網貸平臺不夠規范;另一方面銀行也不知道該怎么做,“銀行業參與資金存管自然要承擔對平臺的監管職責,未來,沒有第三方資金存管的P2P網貸平臺將不被允許進入市場”。
資料圖。 中新社記者 邱川浩 攝銷售金融產品需執行“適當性”標準
針對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的情況,《方案》提出,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的互聯網企業,不得依托互聯網開展相應業務。互聯網企業和傳統金融企業平等競爭,行為規則和監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監管方法,根據業務實質認定業務屬性。
同時,為維護投資者利益,《方案》要求互聯網金融機構銷售金融產品應嚴格執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標準,披露信息和提示風險,不得將產品銷售給與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戶。
黃震認為,此舉屬于投資者保護舉措的一項,針對“適當性”原則會分不同領域、不同平臺進行規范。“至于如何評估,一是參考國內現有的投資風險評估狀況;二是可以借鑒國際經驗;三是建立新的評估模式,通過互聯網大數據來確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可融資額度等。”
“在專項整治過程中,將采取3項措施保護投資者利益”,上述負責人介紹稱,首先,嚴格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規范要求;其次,要堅持分類施策,有序、穩妥處置風險,特別要做好對客戶資金的保護工作;此外,仍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投資者風險甄別和防范意識。”
對于整治過程中,要運用的方法,上述負責人強調要強化資金監測,“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賬戶應開立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開展跨行支付業務應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進行。”
資料圖。中新社發 許康平 攝促第三方支付回歸小額、快捷支付軌道
“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風險”和“跨機構清算業務”被列為第三方支付領域的整治重點,另外,由于第三方支付領域已實行業務許可,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的機構同樣被列為專項整治范疇。
《方案》指出,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防止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理順支付機構業務發展激勵機制;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連接多家銀行系統,變相開展跨行清算業務。
“第三方支付機構‘吃利差’現象確實存在,本質上已偏離支付業務本身。”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告訴記者,為其設定小額、便捷的定位,就是要細分市場,讓他們做該做的事,在合適的范圍內發展業務。
對于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發展方向,《方案》明確要求,引導其回歸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
談及“小額”的定位,李愛君認為,可根據支付機構的安全級別或者用戶的支付需求設定,如果支付額度過大,就表示用戶沉淀在第三方支付的資金過多,資金風險和監管難度就更大。
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熊然 攝未取得相關資質 不得宣傳業務和公司形象
“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行為的整治重點是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發布虛假、違法金融廣告等。”上述負責人稱。
此前,互聯網金融機構屢被曝出虛假宣傳問題,這也讓不少投資者“望而卻步”。《方案》此次將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納入整治重點,要求其不得對金融產品和業務進行不當宣傳。
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的從業機構,不得對金融業務或公司形象進行宣傳。取得相關業務資質的,宣傳內容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經有權部門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不得進行誤導性、虛假違法宣傳。
不僅如此,《方案》還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鼓勵知情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等多渠道舉報。
同時推行“重獎重罰”制度,按違法違規經營數額的一定比例進行處罰,提高違法成本,對提供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獎勵資金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強化正面激勵。加強失信、投訴和舉報信息共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