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聽取并原則通過了《商洛市司法責任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中心城區城市管理事權劃分工作實施方案》《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方案》,審議了市委改革辦擬提交市第四次黨代會審議的《關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匯報,并進行了充分討論。
會議指出,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工作,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要以確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為目標,結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司法機關實際,實事求是、穩步推進,切實提高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會議強調,合理劃分市區兩級城市管理事權,對于加強和完善區級城市管理職能,理順管理體制,促進我市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重要意義。市級有關部門和商州區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堅持權責一致、重心下移、屬地管理原則,全面完成下劃交接任務,確保各項工作不留空檔、無縫對接。
會議要求,要結合全市“十三五”期間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點任務,著力打好“三去一降一補”攻堅戰,嚴格對照指標要求,進一步查漏補缺、補齊短板,切實把中省各項部署要求落實到位。要緊緊圍繞追趕超越目標,認真貫徹落實中省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決策部署,把握改革精神,堅持目標引領,注重問題導向,堅定抓好落實,全力推動我市各項改革向縱深發展。要進一步修改完善深化改革工作情況報告稿,深入總結、全面提升我市基層黨建、管黨治黨、脫貧攻堅等在全國全省有重大影響的亮點工作,確保報告內容翔實、重點突出、特色鮮明,全面、客觀、準確反映近年來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