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效果明顯
公開透明,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現代法治政府的重要特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將政府權力最大程度地置于陽光下,讓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得到更為充分的落實。市政府制定了《商洛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編制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標準作出明確規定。構建了全市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實現了網絡互通。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政府文件1326份,政府信息51594條。各行政執法部門在辦公場所、媒體、網站上公開了執法依據、程序、收費項目和標準,真正實現了政府部門有哪些權力,行使的程序怎樣,是否違法行政,群眾一目了然。全市建成縣區政務服務中心和政務大廳5個,鎮辦便民服務中心116個,村(社區)便民代辦點1562個。做到了“一站式、一廳式、一條龍”服務,方便了群眾辦事,提高了權力運行的透明度。
文件管理日益規范
法治政府既是陽光政府,也是有限政府。依法施政行使好手中權力,是現代法治政府的重要標志。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才能確保政府依法行政。三年來,我市通過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推進了政府制度建設,規范了行政權力的運行。市政府修訂了《商洛市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健全落實了規范性文件制定、審查、備案、實施后評估等制度。市、縣區政府科學制定規范性文件年度計劃,明確規范性文件制定的數量、目錄、內容和完成時限,對未列入年度制定計劃的規范性文件原則上不予出臺。建立了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制度,實行起草部門、法制辦、主管市長、市政府常務會議“四審”制度,全面推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管理,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各縣區政府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全部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這一做法被國務院法制辦和省政府法制辦肯定交流。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組織對市、縣區政府2013年10月31日以前執行的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各種文件673件,修改75件,廢止162件,保留436件,并將清理結果向社會進行了公布。相繼制定了土地礦產管理、城市規劃建設、民生工程、社會治理和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形成了具有商洛特色的規范性文件管理體系。
民主決策普遍增強
民主決策是現代法治政府的核心,只有不斷提高行政決策的公眾參與度,體現民意、發揮民智,才能得到群眾的認可和擁護,決策也才能更加科學可行。三年來,市政府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不斷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市、縣區政府堅持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準則,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推行重大決策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研究決定等制度,政府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的機制基本形成。市、縣區政府堅持做到規范性文件“不經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核,不上政府常務會議研究;起草部門按照常務會議意見修改后,不經政府法制辦公室復核,政府領導不簽發”。市、縣區政府及行政執法部門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聘請律師等擔任法律顧問,為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市政府繼2003年在全省率先聘請政府法律顧問之后,連續聘請常年法律顧問15人次,2014年7月又新聘了5名法律顧問,市政府17個部門聘請法律顧問80余人(次)。市國土局堅持邀請法律顧問和專家參與土地、礦產行政處罰等重大決策事項的討論和審查,參與土地、礦產權屬糾紛的調查處理,耕地破壞程度鑒定工作的經驗被國土部推廣。各縣區政府全部聘請了法律顧問。各級政府還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合同管理行為,有效地防范政府合同風險和糾紛。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財政預決算等依法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向政協和民主黨派通報,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提高了民主決策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