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在辦理一起鄉鄰因瑣事引發的故意傷害案件中,發現證據存在矛盾及不合理之處,經自行補充偵查發現線索后引導偵查,最終還原案件真相,還當事人公道。8月底,梁某收到判決書后,攜家人來到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檢察院,為辦案檢察官送上一面寫著“抽絲剝繭 還原真相”字樣的錦旗。
2024年4月1日,魚塘新舊塘主梁某、陳某因魚塘的物品所有權產生矛盾,沖突升級成互毆,兩人傷情經鑒定均構成輕傷二級。考慮到雙方都年逾七十,互為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公安機關對二人取保候審,后于同年11月15日向順德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官在閱卷時發現,指認梁某故意傷害陳某的證據充分,物證、人證齊全,梁某也承認毆打陳某,而指認陳某故意傷害梁某的證據則相當薄弱,陳某父子否認有傷害梁某的行為,另有三名目擊證人一致稱整個打架過程未見梁某被毆打。那梁某右手的骨折是如何造成的呢?檢察官認為目前的證據并不能完整還原案件真相,需要進一步查明。
隨后,檢察官會同派出所民警實地走訪案發現場,經分別詢問發現陳某父子對案件經過及細節的描述相互矛盾,有虛假供述的可能。為此,檢察機關要求公安機關進一步核實打斗過程中陳某父子是否有動手行為。
經補充詢問,一名目擊證人明確指出陳某父子均對梁某有實施傷害的行為,這與梁某的供述、梁某妻子的證言相互印證。2025年3月19日,陳某的兒子陳某甲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
陳某甲歸案后,檢察官會同辦案民警對陳某甲被扣押的手機進行查閱,最終找到陳某甲指使、串通多名證人作偽證的證據。經查實,梁某及陳某父子均實施了故意傷害對方的行為,而陳某甲為使其本人及父親免受刑事追究,唆使多名目擊證人在向公安機關作證時提供虛假陳述,隱瞞父子二人實施傷害的重要事實。在扎實充分的證據面前,陳某甲最終承認了犯罪事實。
經順德區檢察院提起公訴,7月4日,順德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妨害作證罪判處陳某甲有期徒刑九個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梁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8月14日,謝某等三人被法院以偽證罪判處拘役七個月至六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至一年。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