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7日電(記者馮家順、齊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7日聯合發布10件規范涉企執法司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典型案例,統一裁判尺度、明確裁判規則,為各級人民法院和行政復議機構審理涉民營經濟行政案件提供參考。
在一起案例中,江蘇省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企業凈資產、注冊建造師數量及專業不符合標準條件的企業資質開展集中清理,撤回656家建筑企業的768項資質。隨后,103家被撤回資質的企業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主張在資質被撤回過程中未收到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等文書,導致失去整改機會,請求依法撤銷撤回資質決定。
行政復議機構審查認為,被申請人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其已向案涉企業有效送達了相關文書,相關撤回資質決定存在重大程序違法,依法應予撤銷。
在另外一起案例中,某投資公司通過公開招投標取得房屋租賃使用權,并完成房屋裝修以及驗收后,向某市公安局某分局申請辦理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分局以案涉房屋產權證書設計用途為“辦公”,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許可條件為由,拒絕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
某投資公司認為,某區人民政府已經召開專題會議調整了房屋的經營業態,上述文件系在某投資公司裝修完成后才出臺,該文件的要求實屬增設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條件,違反了上位法的相關規定。法院與省公安廳、市公安局某分局等就文件有無法律依據、是否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進行溝通研究后,省公安廳主動對文件相關內容作出調整。某投資公司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后,向人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
最高法表示,下一步,各級人民法院和行政復議機構將依法公正審理并實質化解涉企行政爭議案件,促推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