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包袱卸掉一身輕,終于能松口氣了……”日前,經廣東省深圳市檢察院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某工廠負責人與工廠原職工劉大爺當場簽訂和解協議,劉大爺獲得了應得的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金。
2020年4月,劉大爺在深圳某工廠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導致左食指近節指骨骨折。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認定劉大爺為工傷,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劉大爺為十級傷殘。
2022年12月,一審法院判決該工廠支付劉大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合計17萬余元。該工廠負責人和劉大爺提起上訴后,2024年4月,二審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
工廠負責人不服二審裁定,認為法院未查清事實,多計算了停工留薪天數,侵害了工廠的合法權益,申請再審被駁回后,于今年1月向深圳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受理案件后,該院承辦檢察官經調查核實發現,法院關于劉大爺停工留薪天數的認定確實存在錯誤。在與工廠負責人、劉大爺進行溝通時,檢察官還發現,雙方均有和解的意愿。
為徹底化解矛盾糾紛、減輕當事人訴累,深圳市檢察院決定就該案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聽證會由該院副檢察長馬曉歌主持,邀請2名市人大代表、1名人民監督員作為聽證員到場參加。
聽證會上,工廠負責人和劉大爺對停工留薪天數是否認定錯誤、給付金額是否計算錯誤等問題各抒己見。聽證員圍繞一些細節問題詢問了雙方當事人,并發表了聽證意見。檢察官耐心開展釋法說理,深入分析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最終,雙方當事人就支付金額、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聽證員對檢察機關以監督促和解,在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
在馬曉歌的提議下,工廠負責人和劉大爺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書,并握手言和。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