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9月5日電 (記者 謝雁冰)原子能法草案三次審議稿即將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5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草案三次審議稿擬增加規定,“國家支持和平利用原子能”。
黃海華表示,草案三次審議稿擬增加以下規定:一是,“國家支持和平利用原子能”,“促進共享和平利用原子能事業成果”,“防范和應對核恐怖主義威脅,推動構建公平、合作、共贏的國際核安全體系”。二是,“國家加強原子能領域標準體系建設,推動、參與原子能領域國際標準化活動。”三是,“核反應堆的選址、設計、建造、調試、運行和管理等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四是,“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網絡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應對網絡安全事件,保障核設施安全穩定運行。”五是,“核出口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出口核以及核兩用物項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