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寧7月26日電(陳秋霞)7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該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當天,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條例有關情況。
條例促進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鼓勵和引導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將職務成果知識產權按照先使用后付費方式實施轉化。鼓勵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創新知識產權服務模式,助力企業創新創造。
條例明確,加強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建設,完善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
條例推動傳統文化、產業利用知識產權制度實現傳承和創新發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壯瑤醫藥等中醫藥、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傳統產業、文化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引導和支持相關主體利用知識產權制度實現傳承和創新發展。
條例進一步推動建立健全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規則,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數據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探索開展數據知識產權登記,依法保護數據收集、存儲、加工、使用等活動中形成的知識產權,促進數據知識產權價值實現。支持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相關服務機構等建立健全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生物醫藥、量子科技等新領域、新業態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
此外,條例細化、完善電商、展會、商業秘密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支持廣西擴大知識產權開放合作,拓寬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合作渠道,建設國際知識產權開放合作平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