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沈陽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現場。 李伶俐 攝
中新網沈陽12月10日電(李伶俐)記者在沈陽市政府新聞辦10日舉行的發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作用,經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優化推出4項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在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方面,繳存人本人及配偶擁有自住住房,且當年未就其他住房消費情形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優化調整貸款中賬戶余額倍數限額計算規則。單位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的賬戶余額倍數限額,由“按照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之和的25倍執行,職工家庭賬戶余額之和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調整為“按照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之和的25倍執行,職工家庭賬戶余額之和不足3萬元的按3萬元計算”。
二是實施單位職工差異化繳存住房公積金政策。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在規定的繳存比例范圍內與單位協商,按不低于單位繳存比例標準自主確定個人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是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繳存人本人及配偶擁有自住住房,且當年未就其他住房消費情形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其中,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繳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計提取額度不超過2000元/年;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繳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計提取額度不超過3000元/年。
四是推出繳存人家庭互助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在沈陽市行政區域內貸款購買自住住房,購房人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及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家庭互助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辦理時限截至2027年2月28日;購房人父母、子女提取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在2027年2月28日前與中心簽訂《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按月委托提取時限截至該筆貸款結清。優化調整貸款中賬戶余額倍數限額政策自本月開始執行。單位職工差異化繳存住房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和繳存人家庭互助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三項政策自2026年1月開始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