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媛)8月25日,《商洛市全面深化改革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五年行動計劃》)解讀新聞發布會在市行政中心舉行。
據介紹,目前,市委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確定的485項改革任務,完成率達97.8%,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確定的130項改革任務已完成70%左右,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新部署的210項改革舉措正在有序推進。《五年行動計劃》將未完成的和新部署的改革任務全部納入其中,全面對接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八次全會《建議》提出的重大改革舉措,確保中央改革部署和省委改革要求在商洛落地落實。
據了解,《五年行動計劃》分為總體要求、重點任務、組織保障三個部分,提出17個方面86項重點改革任務,主要是:深化各領域“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加快數字政府建設進程,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深化農業農村綜合改革,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完善產業轉型發展機制,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行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改革,增強驅動發展動能;完善協調發展體制機制,形成優勢互補格局;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打造內陸開放高地;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提高生態環境質量;深化社會治理機制改革,實現共建共治共享;推進民主法制領域改革,加快法治商洛建設;推進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推動文化繁榮發展;健全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加強健康商洛建設;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提升教育發展質量;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織牢民生安全網絡;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提高管黨治黨水平;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強化權力制約監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