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訊(楊林 張斌)為深化教育教學體制改革,強化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從今年秋季起,商洛市在全市中小學校全面推行“五級”推門聽課制度。
明確責任主體。教育局長、科股長、責任督學、教研員、校長為“五級”推門聽課的實施主體,市縣區教育局長負責中小學校推門聽課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策劃,市縣區教育局科股長協助做好制度建設、組織協調、檢查落實,學校責任督學將落實推門聽課制度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市縣區教研員對學校開展推門聽課工作進行調研指導,明確校長為落實推門聽課的第一責任人,具體組織實施。
明確聽課要求。在聽課方式上采取不打招呼,隨機確定聽課的學校、年級、班級和教師的方式進行。在聽課數量上作出明確規定,市縣區教育局長每學期不少于4節,教育局科股長不少于6節、學校責任督學不少于10節、教研室領導不少于20節、教研員不少于40節、校長不少于30節(均為每學期)。在評價重點上,局長、科股長、學校責任督學主要對教師的教學基本功、教學態度、備課情況、教學環節、教學方法、課堂教學效果等做出評價和分析,校長、教研員著重從核心素養和課程標準的落實、課程目標的達成、重難點的突破、學生學習狀態進行評價和分析。在聽課反饋上,要求聽課人員認真做好聽課記錄,及時填寫《商洛市“五級”隨機推門聽課記實表》,將教師教學情況的基本評價與建議反饋給課任教師,將共性問題反饋給學校,作為校本研修課題,組織教師共同研究,不斷改進教育教學。
明確督查落實。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每學期對縣區、學校推門聽課工作情況開展1次專項檢查。各縣區科教體局、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推門聽課納入對學校工作常態化檢查之中,與責任督學、教研員、校長工作考核掛鉤,與校長和教師工作實績掛鉤。責任督學定期對責任區學校落實推門聽課制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政府教育督導室和學校反饋督查結果。市縣區教研室將推門聽課作為了解學情教情的重要手段,加強對推門聽課制度實施情況的檢查指導。中小學校將推門聽課作為教學常規檢查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聽評課活動,為每位教師建立課堂教學問題清單,跟蹤指導,幫助提升教育教學水平。商洛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專門成立了組織領導小組,將執行辦設在市教研室具體負責督查,年底全市進行考核排名,確保此項制度落實到位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