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上能下是導向。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機制樹立了鮮明的選人用人導向。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根本目的是以“上”的動力和“下”的壓力共同撬動“干”的活力。省委出臺的能上能下機制從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縣域經濟社會發展考評等七個方面,明確了“下”的標準,規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以解決干部隊伍中存在的不想為、不會為和不敢為的問題。能上能下機制既暢開了上的“前門”,又打通了下的“后門”,真正讓干部的使用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循環和系統,既因應了“流水不腐、戶樞不蠹”的論斷,又克服了長期形成的領導干部“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頑疾,解決了個別干部尸位素餐、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以及不作為、慢作為的庸政懶政問題,真正讓有能力的人“上”的“硬氣”,讓不作為的人“下”的“服氣”,讓想作為的人看的“順氣”,為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奠定堅實基礎。一要將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納入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內容,通過實績考評、民主測評和公開選拔,把有為干部選配到合適崗位,把應該“下”的干部調整下來,讓人盡其才、各展其長。二要建立科學的用人選人標準,完善干部政績考核評價指標,引導干部在實干、實績上競爭,在能力、水平上角逐。三要落實各級黨委(黨組)的工作責任。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落實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責任,加強干部隊伍綜合研判,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讓能上能下成為干部管理的新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