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共八章六十六條,主要對條例的適用范圍、立法應遵循的原則、市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程序、市人大常委會立法程序、地方性法規的批準和公布、地方性法規的解釋、修改與廢止、地方性法規的適用與備案等主要內容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無數云山供點筆,許多風景待成詩。面對新形勢、新使命,市人大常委會決心,按照《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和五年立法規劃、2016年度立法計劃,扎實、穩妥、有序推進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實體法的立法工作,為加快建設“法治商洛、美麗商洛、幸福商洛”保駕護航。 (葉文廣 余江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