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通訊員 王 帥)市政府近日發文在全市推廣鎮安縣“河長制”經驗,要求以保障河道安全、清潔、生態為目標,以流域為單元,落實各級領導責任制,建立日常監管長效機制,扎實推進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根據實施計劃,從今年10月起,我市將全面啟動縣、鎮、村三級“河長制”管理,12月底在全市全面實行“河長制”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縣、鎮、村三級河道的性質,按流域分別確定縣級河道、鎮級河道和村級河道的“河長”。由河長負總責全面抓好控源、截污、清障和修復等各種管護措施落實,遏制亂挖采、亂占建、亂倒排等現象,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置突發水環境事件,基本實現“水清、河暢、岸綠、生態”的目標。
據悉,“河長”名單將在媒體上統一公布,在沿河道邊樹立保護界牌,并在河道岸邊顯著位置樹立“河長”公示牌,標明“河長”職責、負責河段、河道概況、水質目標和監督電話等內容,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