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黨內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綜述
王小寧 王 勇
4月24日,商洛市委發布《關于再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標志著歷時兩年半的市委黨內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基本結束。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市對黨內法規首次進行的清理活動,也是我市黨的建設中的一件大事。經過集中清理,一攬子解決了我市黨內法規制度中存在的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的問題,為依規管黨治黨建黨奠定了堅實基礎,為全面推進法治商洛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形成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必須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到實處。據有關報道,從新中國成立到2012年6月,中央出臺的文件超過2.3萬件,其中規范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文件有1100多件。隨著形勢任務、環境條件和黨員干部隊伍結構的變化,因時因地因人制定的一些文件,如果交叉重復甚至沖突抵觸,必然影響黨內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影響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為此,黨中央于2012年6月作出開展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重大決策部署,省委在認真調研、多方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于同年8月下發了《關于開展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見》。隨后,我市根據中央和省委要求制定下發了《中共商洛市委辦公室關于開展黨內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見》,拉開了全市黨內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序幕。
市委成立了黨內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辦公和相關事項的協調工作。為保證清理工作按時間節點完成任務,市委清理辦公室專門從縣區委辦公室抽調了4名業務能力強、工作紀律嚴的黨務干部,充實到市委清理工作隊伍之中,清理工作組的6名同志以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的高度政治自覺,克服困難、排除干擾,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嚴格程序確保法規權威性
市委清理辦嚴格按照《陜西省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手冊》,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了市委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步驟。這次清理工作按照由近及遠、自上而下的順序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底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第二階段清理新中國成立后至1978年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在兩個階段共兩年半的清理過程中,工作人員始終遵循收集檢索、研究審核、上報審批、發布決定、文件匯編等五個環節,堅持邊學習邊實踐、邊總結邊提升,在借鑒其他兄弟市清理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的基礎上,及時找出科學有效的工作方法,為清理工作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在文件檢索環節,他們力求做到無死角全覆蓋。面對兩個階段需要清理的文件時間久遠、數量繁多,格式多樣、難以辯認,字體繁簡不一、版面橫豎兼有,加之清理工作時間緊、要求高、任務重的實際困難,工作人員加班加點,埋頭苦干,深入市檔案局查閱文件檔案資料3007卷34171件,復印、抄錄文件8000余頁,初步梳理出需要清理的規范性文件分別為540件和244件,經過多次反復梳理甄別,最終確定需要清理的規范性文件分別為404件和91件。
“誰起草誰提出清理意見”是中央確定的清理工作原則。市委清理辦據此明確了相關部門的初審責任。同時結合一二階段清理時間跨度大、年份久遠、多年來機構改革變化、部分單位已經不存在,或者一些起草單位的工作職責發生了變化等實際情況,組織工作人員根據市編辦核定的現行單位工作職責和文件涉及內容,在征求相關部門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對任務進行了分解,明晰了初審單位責任。兩個階段,共涉及到的初審單位有53個,對一些涉及多個部門單位的聯合起草的文件,同時分送多個部門單位,共同聯合審核,由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并填寫《市委黨內規范性文件清理審查表》,經部門主要領導簽批并加蓋公章后報送市委清理辦,力求做到與省委清理辦和市委有關部門的無縫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