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12月10日電 (單鵬)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法規新聞發布會10日下午在成都舉行。會議就新制定的《四川省家庭農場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情況作了介紹。
家庭農場已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力量,為解決“誰來種地”問題開辟了新路徑。該模式起源于歐美,通常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農業農村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截至2024年底,全國家庭農場達394.1萬家,其中四川省家庭農場27.7萬家,數量居全國第二位。
今年11月,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條例》。《條例》將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四川省人大農業農村委副主任委員牟錦毅指出,為更好把家庭農場培育成為穩產保供的主力軍,規范其管理、服務和扶持政策,出臺《條例》十分必要。他指出,《條例》的制定著眼于“促”和“活”——促進新型主體發展,激活資源要素。
牟錦毅表示,《條例》重點圍繞“明主體、優環境、提質量”展開,一是明確家庭農場的概念內涵和重要作用;二是構建系統化扶持政策體系,針對“人、地、錢”等核心要素,集成人才培訓、設施用地保障、財政扶持、金融保險創新、品牌建設等支持措施;三是引導家庭農場提質增效發展,鼓勵發展綠色農業、品牌農業,支持種養循環、產業融合等模式,推動其向集約化、標準化、現代化轉型升級,將家庭農場培育成為保障糧食安全、帶動小農戶、提升農業競爭力的骨干力量。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楊闔指出,家庭農場是兼具家庭經營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優勢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優化指導服務方面,《條例》明確要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推進家庭農場管理服務信息化,引導多場景使用數字編碼標識;鼓勵高校、科研機構、龍頭企業等提供科技指導與服務;支持開展產銷對接,拓展銷售渠道;鼓勵家庭農場領辦或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組建行業協會,開展社會化服務。
在完善支持政策方面,《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完善在教育培訓、生產扶持、風險防控、社會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鼓勵發展設施農業、休閑農業、智慧農業等新業態;支持返鄉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等創辦家庭農場;要求統籌安排設施用地和資金,支持基礎設施建設與裝備提升;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信貸產品;推動構建政策性保險與商業保險相結合的農業保險體系,增強風險保障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