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12月2日電 (王利文)成都《關于開展“科技副總”選聘工作的實施方案》(簡稱《方案》)于12月2日正式印發?!斗桨浮访鞔_“科技副總”與“接收企業”職責要求、選聘條件、流程及政策支持,提出到2028年力爭形成一支500人左右的“科技副總”專家隊伍,帶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型企業。
所謂“科技副總”,主要是從高校、科研院所選聘高層次科技人才到企業領銜科技研發、開展科技攻關,促進校院企優勢互補與協同創新,既助力企業創新攻關,也推動成果產業化。此次成都印發的《方案》,聚焦該市9大特色優勢產業集群、9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與10大未來產業高質量發展需求,以人工智能、新型顯示、航空航天等產業領域為重點,支持高校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到企業任職。
“我們希望通過開展‘科技副總’選聘工作,圍繞企業技術攻關、產品升級、成果轉化、人才培養等需求深化產學研合作,推動科技成果加速轉移轉化,提升企業技術研發能力,促進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背啥际锌萍季窒嚓P負責人表示。
根據《方案》,“科技副總”需承擔多重職責:幫助企業制定科技發展規劃,協助企業明確技術創新方向,分析行業技術發展趨勢;幫助企業針對關鍵技術難題開展聯合研究攻關,牽頭組織企業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發;幫助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積極利用自身資源將適配于企業的科技成果導入企業,推動產業化;幫助企業開展人才引進和培養,依托自身學術優勢,通過項目合作等方式培養人才;積極為企業引薦各類高層次人才、團隊。
《方案》明確,“科技副總”派出單位需為國內設立、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及市級以上備案新型研發機構等事業單位,派出人員應為單位全職專業技術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為讓“科技副總”無后顧之憂,《方案》推出一攬子支持政策。權益保障方面,經派出單位同意離崗者3年內可保留人事關系,在職人員服務期間工資待遇不受影響,服務成效納入職務晉升、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等考評,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可享稅收優惠。科技創新支持上,鼓勵“科技副總”作為項目負責人實施企業牽頭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柔性引進頂尖人才任職可獲資金資助,符合條件者可申報市級重大人才計劃并獲得相應支持。接收企業也將獲經費補貼,包括按服務成效擇優給予選聘備案補貼,聯合“科技副總”共建產學研聯合實驗室、中試平臺等可獲經費獎補或運營補貼。
《方案》的正式印發,意味著將有更多高校和科研院所一線科研人才奔赴產業一線,為成都科技創新企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