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日電 據杭州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杭州市委批準,杭州市紀委監委對杭州市市屬國有企業外部董事章舜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章舜年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手握要權卻背棄初心使命,靠企吃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在干部的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縱容、默許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承接相關工程業務、推進項目建設、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章舜年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章舜年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