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8日電 據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監委對江西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原主任李曉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曉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扭曲,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旅游等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工錄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和住房;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國有土地出讓、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李曉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曉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