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兒童是需要格外關注、格外關愛、格外關心的對象。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加強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作出綜合性、系統性制度安排。我們要認真抓好《意見》落實,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提升困境兒童福利保障水平。
深刻認識落實《意見》、健全困境兒童福利保障體系的重要意義
這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困境兒童念茲在茲,多次深入城鄉社區、到兒童福利院看望孤殘兒童,對做好困境兒童關愛保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對兒童特別是孤兒和殘疾兒童,全社會都要有仁愛之心、關愛之情;各級黨委和政府、社會各方面要切實做好與兒童事業發展有關的各項工作,關心幫助困難家庭的孩子特別是孤兒和殘疾兒童。黨的二十大提出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健全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制度。《意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體現黨中央對困境兒童的真切關懷,必須以高度政治責任感抓好落實,切實把黨和政府關懷溫暖送到每個困境兒童身邊。
這是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的重要要求。加強困境兒童福祉保障,事關兒童健康成長、家庭和諧幸福、社會文明進步,是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的重要內容。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醫療健康水平提升,孤兒、棄嬰等現象大幅減少,留守兒童、流動兒童的權益保障成為社會關注重點,存在情緒障礙、心理健康等問題的兒童服務需求明顯增加,傳統兒童福利工作亟待轉型升級。《意見》按照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的導向,穩步拓展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對象,逐步豐富發展保障內容,讓困境兒童得到更多的關愛。
這是合力促進困境兒童全面發展的迫切需要。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培育好少年兒童是一項戰略任務。困境兒童由于家庭經濟困難、自身殘疾、缺乏監護等原因,相較其他兒童面臨更多實際困難。同時,雖然我國困境兒童基本生活、教育、醫療等保障明顯加強,但與兒童全面發展需求相比,仍然存在關愛保護體系不健全、監護責任履行不到位、基層基礎薄弱、社會參與不足等問題。《意見》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將加快補足相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建設短板,為困境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條件。
準確把握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的著力重點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兒童優先和最有利于兒童的原則,遵循困境兒童全面發展的基本規律,按照保障基本、優化服務、維護權益、促進發展的工作思路,對加強困境兒童福利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要準確把握《意見》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主要舉措,圍繞完善基本生活保障、醫療康復服務、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心理健康關愛服務、人身安全保護、法定監護責任等“六個體系”,切實保障困境兒童生存、發展、安全“三大權益”。
一是有效保障困境兒童生存權益。衣食無憂是困境兒童成長的基礎條件,保障基本生活是困境兒童福利保障體系建設的首要任務。《意見》從保障力度、保障方式、保障內容等三方面提出系列新任務、新要求。在保障力度上,要健全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統籌銜接;將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兒童參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提升困境兒童生活水平。在保障方式上,要推動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請“跨省通辦”;優化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程序,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流動兒童家庭異地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工作;在急難發生地為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提供臨時救助,方便困境兒童就近就便獲取服務。在保障內容上,要推動基本生活保障內容從物質保障向精神關愛、維護合法權益拓展,構建“物質+服務”多元保障格局,更好滿足困境兒童差異化需求。
二是切實維護困境兒童發展權益。醫療康復、教育、心理健康等關系困境兒童全面發展,是促進困境兒童成長的重中之重,也是困境兒童家庭的主要關切。《意見》堅持需求導向,部署系列健全相關服務體系的新任務。圍繞醫療康復服務需求,要加強醫療保障工作,穩妥推進流動兒童在居住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放寬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兒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限制;細化醫療救助措施,分類落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資助政策,統籌完善困境兒童醫療救助政策;增加康復服務供給,優化康復設施布局,完善康復救助制度,推進醫療衛生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加強資源共享和協作支持,共同守護好困境兒童身體健康。圍繞教育服務需求,要完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入園入學政策,常態化精準開展控輟保學;加強特殊教育服務,全面推進殘疾兒童融合教育,支持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殊教育學校;完善教育幫扶措施,按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發放補助、減免費用,鼓勵多渠道開展困境兒童助學工作,保障好困境兒童受教育權益。圍繞心理健康服務需求,要鼓勵學校為有需求的困境兒童針對性開展教育引導和心理疏導,廣泛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健全監測評估標準,指導加強困境兒童日常心理健康監測評估,做到早發現、早防范、早干預;及時高效轉診幫扶,暢通家庭、學校、社區、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等向專業醫療衛生機構轉介就醫的通道,強化日常關愛服務,培養困境兒童積極向上心態。
三是有力保障困境兒童安全權益。在困境兒童成長過程中,安全始終是頭等大事。《意見》從安全保護內容和監護責任主體兩個方面,對加強困境兒童安全保障作出安排。一方面,要筑牢人身安全保護體系。依法從嚴懲處教唆、脅迫、誘騙、利用困境兒童實施違法犯罪的行為,完善落實反家庭暴力制度,織密扎牢校園安全防線,加大強制報告制度執行力度。依法保障遭受侵害的困境兒童及其監護人的訴訟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利,推動落實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導等綜合救助保護。積極預防不良行為,指導監護人對失管失教困境兒童進行教育引導、勸解管教,加強對困境兒童的法治和預防犯罪教育,讓困境兒童在安全環境中成長。另一方面,要健全法定監護責任體系。強化家庭監護責任,指導督促困境兒童監護人依法履行撫養、教育和保護義務。完善國家監護制度,加強對因突發事件導致監護缺失的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完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兒童成年后安置政策。發揮兒童福利機構監護支持作用,構建以家庭監護為基礎、社會監護為補充、國家監護為兜底的現代監護制度,讓困境兒童享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切實凝聚做好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強大合力
困境兒童福利保障體系建設涉及領域廣、參與部門多,要堅持系統觀念,強化資源整合,把《意見》各項部署落到實處。
一要健全落實機制。積極爭取各地黨委和政府支持,推動將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民生實事,逐步加大資源投入和保障力度。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機制,壓實各方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強化工作支撐。加強法治保障,深入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時制修訂困境兒童權益保障相關法規制度。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支持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加強信息化建設,健全困境兒童基礎數據庫和工作臺賬,加強部門間數據信息共享,實現精準服務管理。
三要完善設施隊伍。加強困境兒童服務設施建設,推動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創新轉型,強化村(社區)“兒童之家”、服務驛站等基層陣地功能。完善兒童主任等基層兒童工作者激勵保障措施,強化履責意識,提升專業化水平。
四要動員社會參與。培育和引導專業社會組織有序參與,規范慈善組織和社會力量參與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渠道和方式,充分發揮補充作用。大力推進兒童友好型社會建設,宣傳弘揚恤孤慈幼傳統美德,強化全社會保護兒童合法權益意識,營造關心關愛困境兒童良好氛圍。
(作者為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
《 人民日報 》( 2025年06月03日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