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能“生金”,森林亦是“糧庫”。日前,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關于促進林下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為盤活森林空間、讓綠水青山更好轉化為金山銀山提供了指南。《措施》提出,要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于發展林下經濟,壯大林草產業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加快發展林下經濟,不斷挖掘培育森林“四庫”功能,助力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改司負責人表示,推動林下經濟發展,是踐行“兩山”理念,統籌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森林資源豐富,但傳統林業經濟模式單一。《措施》的出臺,以制度創新和實踐探索,培育綠色經濟新增長點。通過發展林下經濟重構人、林、地關系,將生態保護的外在約束轉化為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科學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確保產業發展與生態建設良性互動。
《措施》如何堅持生態優先,保障林下經濟發展空間?上述負責人表示,《措施》首先明確了生態優先這個大前提,維護森林生態與發展林下經濟是一體兩面,沒有良好生態就沒有林下經濟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必須在筑牢生態根基的基礎上發展林下經濟。
記者梳理發現,《措施》提出兩條原則:一是功能相容,發展林下經濟要與森林生態系統功能相適應,要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不影響森林整體功能的前提下進行;二是空間復合利用,可充分利用林下空間、林地林緣,發展林下種植、養殖、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觀利用等復合業態,拓展森林食物生產空間,提升森林資源的整體利用效益。遵循以上前提和原則,經營者可優先利用商品林、適度利用公益林,科學有序開展林下經濟活動。
政策落地,關鍵看實踐。在全國多地,林下經濟已悄然成為鄉村振興的“綠色引擎”。在廣西國有七坡林場,以“雞血藤+”為核心內容的多元立體經營模式,總結出“林+林(藥)”“林+林+藤(草)”“林+林+藤+草”“林+林+藤+草+菌”等二元、三元、四元、五元高效立體栽培模式,畝產值最高可超萬元;在浙江安吉,“萬畝林下經濟產業園改造提升工程”規劃建設林下露營基地等功能區,著力打造旅游產業集群;在福建沙縣,林下種植的穿山龍、牛奶根,成了沙縣小吃燉罐的食材……只要路子對,枝葉蔽日的山林,就是一座座待開發的“綠色富礦”。
如何讓林下經濟更紅火,讓更多林農受益?對此,《措施》提出,鼓勵“場村合作”發展林下經濟,推廣“林業標準地”模式發展林下經濟,創新林下經濟投入機制,優化林下經濟產品產銷服務等舉措。
中國林科院科信所副研究員寧攸涼認為,一是用活林地資源政策。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三權”分置,進一步放活集體林地經營權,拓展林下經濟發展空間。林下經濟應優先利用商品林地。對于限制利用的林地,建議盡快制定林下經濟林地利用規范的行業標準,明確自然保護地、公益林與天然林發展林下經濟的許可條件,破除地方發展林下經濟的束縛因素。
二是培育生產經營主體。鼓勵各類社會資本進山入林,鼓勵國有林場發展林下經濟,以整合擴大產業規模、提高精深加工、冷鏈貯運、營銷能力為重點,培育引進一批林下經濟龍頭企業。發揮龍頭企業與合作社的帶動作用,鼓勵推行“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林農”“企業(合作社)+項目+林農”等產業化經營模式,建立健全利益聯結機制,提高林農組織化水平和抗風險能力。
三是培育林下經濟特色品牌。鼓勵林下經濟經營者申報使用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等標志,積極參與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原產地保護標識等認證。強化品牌戰略意識,著力培育一批林下種植、林下養殖等市場競爭力強、社會影響力大的知名品牌,推動建立林下產品品牌體系,做優做強拳頭產品。
四是強化人才科技支撐。引導生產經營主體與中國林科院、北京林業大學等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加大專業技術、經營管理、鄉土專家等方面人才的培養力度,構建研發、生產、管理、銷售為一體的人才保障體系。加強良種選育、病蟲害防治、林機裝備、食品加工、儲藏保鮮等技術攻關;完善技術推廣體系,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五是強化財稅扶持。加大對鄉村振興、水利設施、園區建設、冷鏈倉儲、科技推廣等政策資金的統籌力度,積極支持林下經濟發展。加大對林下經濟良種、良藝、良機補貼的支持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常用機械列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支持國家儲備林項目建設單位實施林下經濟產業發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