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wǎng)北京10月9日電 (記者申佳平)據(jù)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官網(wǎng)消息,日前,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等三部門聯(lián)合公告2026—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chǎn)品技術要求,明確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等情況。
根據(jù)公告要求,2026年1月1日起,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需符合該公告要求。2026年1月1日(含)起,在2026年及以后生效的《減免稅目錄》發(fā)布后,購置列入《減免稅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規(guī)定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
純電動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如下:純電動乘用車百公里電能消耗量應不高于《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kg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執(zhí)行。
同時,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如下:
一是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xù)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于100公里。
二是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為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于70%;整備質量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于75%;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kg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執(zhí)行。非汽柴油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三是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與《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中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為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于140%;整備質量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于145%;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kg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執(zhí)行。
此外,其他技術要求繼續(xù)按照《關于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chǎn)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2號)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