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高紅光)“現在有了互聯網醫院,即使駐店執業藥師不在,我們藥店也能通過遠程會診軟件開處方了,感謝檢察院的監督!”近日,一名藥店銷售人員對正在辦案的檢察官說。
3月份以來,洛南縣檢察院開展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法律監督專項行動,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加強與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推動溯源治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用檢察力量守護群眾用藥安全。
專項行動中,工作人員發現轄區內多家藥店存在無駐店執業藥師出具處方銷售處方藥品的違法情形。縣檢察院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對部分藥店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同時以點帶面,對全縣醫藥公司開展行業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檢查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是否嚴格執行處方藥管理相關規定等內容,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截至6月25日,洛南縣藥品監管部門依法查處37家藥店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品行為,全部責令改正。全縣已有7家醫藥公司與互聯網醫院進行合作,解決了駐店執業藥師不在崗無處方銷售處方藥品的問題,其余醫藥公司正在積極與互聯網醫院洽談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