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汪锳)日前,市政府印發《商洛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明確從8月9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方案》指出,相關部門對全市范圍內實施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力爭2022年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清單要動態調整更新,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方案》強調,相關部門要建立清單管理制度,將中央層面設定和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各級各部門要逐項認領和嚴格執行清單中的事項,今年年底前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特定行業開展經營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自查清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行政審批部門一律不再受理相關事項,不得以拆分、合并、重組、備案、年報、監制、認定、認證等管理措施變相審批,不得轉移至行業協會、社會組織變相保留,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持續推進“先照后證”改革,推動將保留的登記注冊前置許可改為后置,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強化思維理念、體制機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創新創造,實現信息化建設和涉企數據統一管理、集約共享,推動涉企信息資源整合應用。
《方案》要求,相關單位要落實放管結合、并重要求,結合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際,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健全審管聯動機制,夯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對象和范圍,制定監管任務和計劃,按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情形分類實施監管。各級各部門要做好“證照分離”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提高公眾知曉度,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改革氛圍;要密切配合,協同推進,認真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開展督促檢查,促進“證照分離”工作順利進行;要定期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特定行業開展經營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排查,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