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婷 王倩)記者近日從市政府法制辦了解到,我市從去年11月底開始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嚴格清理,全市共排查行政執法人員7694人,清理不符合行政執法條件的執法人員541人,被清理人員一律注銷行政執法資格并收回行政執法證件。
按照省政府法制辦的安排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市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全面開展了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工作。市政府法制辦印發了《關于嚴格清理行政執法人員進一步做好申領和換發<陜西省行政執法證>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清理工作的任務、方法步驟和時限要求,按照“誰申辦、誰清理、誰收繳”的原則,采取部門自查和政府法制機構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清理。對各縣區行政執法人員,由縣區部門提出清理意見,經縣區政府法制機構初審后報市政府法制辦復核;對市直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由市直部門提出清理意見后報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在清理中嚴格標準,精準識別清理對象,逐項核對人員信息,按照“兩個凡是”的要求開展清理,凡是合同工、臨時工、工勤人員等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人員一律清理;凡是工作調動、退休、離職和調離行政執法崗位的人員一律清理。切實做到嚴謹規范,確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死面。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通過“商洛政府法制qq群”和電話溝通等方式溝通協調。對清理對象,在注銷行政執法資格的同時,一律收繳其執法證件。確因證件遺失或人員退休無法聯系等特殊情況不能收回執法證件的,由相關單位說明原因,力求清理的證件應繳盡繳。
經過認真梳理、審核、匯總,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清理工作。清理不符合持有省政府執法證件的人員385人,不符合持有國家部委執法證件的人員145人,同時持有省政府行政執法證件和國家部委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11人,收繳、銷毀執法證件321個,對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22名工作人員全部調離執法崗位,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全部實現了持證上崗、亮證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