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紀宣)五年來,市紀委堅持把推進“兩個責任”落實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中之重,緊扣“明責、履責、追責”三個環節,環環相扣、持續加壓,推動“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緊抓知責明責,建立責任清單。201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臺《關于落實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和《關于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明確了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六項責任”和紀委(紀檢組)“四項責任”。10月,在柞水縣召開落實“兩個責任”現場推進會,形成了具有商洛特色“兩個責任”落實制度群,實現了責任落實的具體化、程序化和規范化。2016年初,我市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踐行“四種形態”等要求納入主體責任清單內容,積極推進主體責任清單制度,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量身制定個性化主體責任清單969份,書面承諾767份;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公示責任清單378份、政務公開欄公開責任清單591份,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為黨員領導干部正確履責豎起了“指揮棒”。
緊抓履責盡責,推行“五項制度”。一個部門、一個單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如何?只要翻開《商洛市黨政領導干部主體責任紀實手冊》就一目了然。市紀委為全市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制定印發《紀實手冊》1900余份,確保人手一冊、一事一紀實,逐季度研判督查,實現了對履職過程的痕跡化管理,倒逼黨員領導干部將“兩個責任”落得更細,把工作成果固化下來。2012年以來,我市在推動“兩個責任”落實上,先后建立推行了市委常委包抓黨風廉政建設聯系點、“三位一體”推進機制、“問責提議”“廉情抄告”和“兩冊兩會兩約談”等五項制度,助推責任落實,確保“兩個責任”實打實。
緊抓追責問責,釋放強烈信號。五年來,全市共實施“兩個責任”追究87起99人,通報曝光典型案例6起6人,有效強化了責任追究制度剛性。2015年,修訂出臺《商洛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價暫行辦法》,將“兩個責任”追責情況納入責任制考核內容,強化了責任追究的結果運用。據統計,全市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3個縣、4個市直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對30名領導干部進行問責,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