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論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市委三項機制
為了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落實五大發展理念,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陜西提出的“追趕超越”定位和“五個扎實”要求,市委制定出臺推進市管黨政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目的就是充分調動全市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營造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劣者汰的選人用人導向,全面加快美麗幸福新商洛建設。
通觀市管黨政干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破的是難題,立的是規矩,樹的是導向。要破的難題,就是有些干部為官不正、廉而不為、懶政怠政的難題。要立的規矩,就是讓不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不適合追趕超越新要求、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的干部受懲戒、讓位子的規矩。要樹的導向,就是讓全體干部振奮精神、干事創業、勇于擔當的導向。應當看到,“能上”是一種激勵,“能下”同樣也是一種激勵。讓干部“能下”,并不是為了處分、排斥哪個干部,而是要通過優勝劣汰、優獎劣罰,進一步激發黨政干部履職盡責、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讓干部切實履行崗位職責、不負群眾期望。
為官在任,須有作為。市委建立實施市管黨政干部能上能下機制,就是要讓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生態保護、安全生產、黨的建設等方面不能造福一方的平庸者、失職者、不適者下來,讓位給能夠造福一方的干部。讓平庸者下,就是要對那些渾渾噩噩、碌碌無為,干事勁頭不足、進取意識不強,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干部進行調整;讓失職者下,就是要對那些履職不力、工作滯后,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進行調整;讓不適者下,就是要對那些在全面從嚴治黨和經濟發展新常態下不適應、不會為、不善為、不敢為的干部進行調整。
干部“能下”,要下得服氣。市管黨政干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根據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考評、扶貧績效考核和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維穩綜治、黨的建設等工作不力的責任認定結果,明確了對相關干部進行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等調整的幾個方面情形,對現有規定中已經量化的作了進一步細化,對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考評排名、年度考核測評結果、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等過去沒有量化的作了最大限度地量化,劃出了干部下得服氣的硬杠杠,目標更加集中、重點更加突出、內容更加具體、操作性更強,真正把規矩立在了先、挺在了前。
干部“能下”,要下得穩妥。市管黨政干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權責一致、黨政同責,于法周延、于事簡便的原則,明確了干部“下”的環節和程序。在調整決定做出前,通過對受理的報告進行審核,聽取相關單位黨委、分管領導和干部群眾的意見,確保干部下得準。在調整決定做出后,通過與調整對象談話,說明調整理由,做好思想工作,確保干部下得穩。對下來的干部,也不是“打入冷宮”置之不理,而是要對能力不足的強化培訓、對存在困難的及時幫助解決、對存在問題的及時提醒教育,如果在新的崗位上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經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還可以提拔任職,確保干部還能上得來。在市委建立實施的干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中,一些干部對能上能下機制心懷畏懼,認為是給自己的工作立了“柵欄”、劃了“雷區”,讓自己干工作時心里有顧慮、手腳放不開。這種認識是片面的、不可取的。干部“能下”,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各地各部門要準確理解市委精神,讓干部通過能上能下、有進有出,受到常態化的激勵觸動,始終保持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和追趕超越的精氣神,努力在新常態下實現新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