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暢通能上能下路徑,著力解決好領導干部“不會為”的問題,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在科學公正考核評價干部的基礎上,既要嚴把上的“入口關”,堅持優者上、能者上,對群眾認可度高、工作實績突出的干部,堅決予以提拔重用,讓“能干事”的人有平臺,讓“老實人”不吃虧;又要暢通下的“出口關”,通過制度把那些存在問題或者不適合的干部調整下來,達到治貪懲惡、治庸戒懶的效果。要結合“三嚴三實”“兩學一做”,加強思想作風紀律教育,增強領導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著力破除干部的“官本位”思想,使“干部在狀態上、不在狀態下”成為一種常態,最終形成“既能隨著工作上、也能隨著工作下”的良性機制。
五要創新人大監督方式,優化監督內容,把“三項機制”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到人大的工作監督、人事任免和任后監督工作之中,推動三項機制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人大機關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機制、帶頭建機制、帶頭用機制,以敢于擔當、勇于負責、奮發有為的精氣神,全面踐行“五個扎實”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加快推進依法治市進程,為實現商洛追趕超越新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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