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婷)近日,市政府出臺《商洛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規范行政裁量權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管理的質量和效果,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行政裁量權,是將法律賦予行政機關可以自主選擇的權力,按照法律原則和精神,對行為幅度、方式、時限的選擇和事實性質、情節的認定作出合理、公平、公正的安排,實現對不同行為人的同類行為達到一致性的處理結果。近年來,我市各級政府及部門不斷規范行政裁量行為,堅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推動了全市經濟社會的發展。但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確認等行為還存在行使行政裁量權不夠規范、隨意性大、透明度低等問題,需要進一步規范。為了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認真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規范行政裁量權的意見》,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我市及時出臺《實施意見》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
《實施意見》要求,全市要堅持合法性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比例原則、高效裁量原則,制定行政裁量基準、公開行政裁量基準、落實行政裁量基準,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行政許可裁量權、行政強制裁量權、行政征收裁量權、行政確認裁量權、行政給付裁量權、行政裁決裁量權。各級政府及部門要加強全面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的學習培訓,確保制定的行政裁量基準合法合規、符合工作實際、具有可操作性。要加強行政執法部門及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加大行政裁量知識培訓比重,使行政執法人員熟練掌握、準確執行行政裁量基準,合法、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權。同時,要全面落實行政裁量基準,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探索建立行政執法質量管理制度、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和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政治業務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逐步推進行政執法專業化、職業化,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市政府法制辦牽頭組織推進落實,將全面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納入2016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督促各級政府及法制機構通過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行政復議案件審理、行政執法投訴處理等形式,加強對全面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的監督檢查,通報工作進展情況,指出和糾正存在問題,對違法違規行使行政裁量權的進行嚴肅處理,不斷加大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力度,確保到2020年,全市基本實現行政裁量依據制度化、行政裁量行為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