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市委印發了《中共商洛市委巡察工作辦法》,全面啟動商洛市巡察工作。
如何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夯實“兩個責任”實施,真正把壓力傳導下去,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進一步形成干部職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是商洛市委常委會研究討論最多的話題之一。市委經過長時間的反復醞釀,以《巡視工作條例》為依據,借鑒外地經驗,制定出臺了《中共商洛市委巡察工作辦法》,進一步強化了全面從嚴治黨制度保障。
《辦法》的出臺,是市委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省委關于巡視巡察一體化要求的有效載體,是一柄反腐倡廉的“利劍”,是推動全市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的有效途徑?!掇k法》分總則、機構與職責、對象與內容、方式與程序、紀律與責任和附則共六章38條,明確了巡察的指導思想、對象、內容、方式、程序、紀律與責任以及隊伍建設等方面的要求。《辦法》規定在一屆市委任期內完成對所有巡察對象開展一輪巡察,組建一支專業化的巡察隊伍,堅持問題導向,靈活巡察方式,嚴格巡察程序,圍繞“四個著力”和“六大紀律”,并對市屬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中的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開展“點穴式”“回訪式”等機動靈活的持續巡察,及時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做到監督無例外、巡察全覆蓋?!掇k法》還對巡察整改的時限和成果運用提出了明確要求。 (市委巡察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