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高 峰 趙海龍)近日,市上下發通知,要求全市所有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都要按期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房產、股票、基金等14類有關事項,并對報告表受理轉交工作和報告紀律提出了嚴格明確的要求。
據悉,報告表共分四大板塊,基本情況板塊、報告事項板塊、補充說明板塊和本人承諾板塊。其中報告事項板塊為核心架構,板塊中設置的14類信息點,基本覆蓋了領導干部個人全部情況。領導干部要對報告的真實性負責,按中組部規定,對瞞報房產、理財產品等內容的,要按規定分別給予函詢、誡勉、降職等組織處理。通過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有利于提高人民群眾對領導干部的信任度和認可度,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清白做人,干凈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