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商紀宣)為進一步從嚴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防止“四風”反彈,日前,市委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從嚴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十條意見》,從十個方面提出了嚴格要求。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我市各級各部門認真學習宣傳,深入貫徹執行,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明顯好轉。但從近期中、省紀委在我市開展的明察暗訪和市、縣區紀委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中發現,一些地方和部門迎來送往、公款吃喝、大操大辦、違規發放津補貼、公車私用等問題有所抬頭,少數領導干部依然我行我素,頂風違紀違規,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損害了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市委對進一步從嚴規范公務活動、從嚴控制會議文件簡報、從嚴規范公務接待、從嚴規范廉政灶管理、從嚴規范津補貼和福利發放、從嚴管理使用公務用車、從嚴管理辦公用房、從嚴辦理婚喪喜慶事項、從嚴堅持高標準和從嚴監督執紀問責等十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市委要求,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全面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從嚴管黨治黨一系列要求和規定的基礎上,逐條對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十條意見,深入進行自查,及時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和專項督查活動,對存在的各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切實堵塞漏洞,全面加以整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對典型問題要快查快辦、嚴肅處理,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