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見習記者 董 楠)我市不斷推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工作,提升文件管理水平,從行政管理的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法行政行為的發生,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工作經驗在全省交流。
推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的“三統一”管理制度,是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和監督,是政府制度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從2012年起,我市每年將推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工作作為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內容,發揮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8個試點單位的示范帶動作用,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全面推行“三統一”制度,建立了規范性文件臺賬和登記薄,及時公布登記的規范性文件,明確規定未經統一登記、編號、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在推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工作中,合理設置工作程序,明確分工,對市、縣區政府及其辦公室制發的規范性文件,經政府法制辦審核,政府或辦公室領導簽發后,由政府辦編好發文字號,再到法制辦進行登記、編號。經統一登記、編號的規范性文件,在印發后5日內,統一在市、縣區政府門戶網站、法制辦網站和部門、鎮辦網站對外公布,方便公眾查閱、下載。通過開展集中檢查、調閱、抽查各縣區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門發文登記薄和有關文件,加強日常監督,給予重點督導。目前,全市對市、縣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鎮辦政府印發的274件規范性文件全部實行了統一登記、統一編號和統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