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記者 左 京)我市從2011年開始創建省級依法行政示范市以來,全市上下法治意識不斷增強,依法行政進一步規范,依法行政實踐進一步創新。近日,我市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受到省政府通報表彰。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基本內容和重要組成部分,是依法治國的關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依法行政示范市創建工作,市委書記、市長先后多次在市委常委會、全委會和市政府全體會、常務會上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分管副市長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力地推進了全市創建工作的開展。市委、市政府始終把考核作為推進創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每年進行考核獎懲,保證了重點任務的完成。通過嚴格督查考核,各級政府、各部門重視、支持和參與創建工作的局面已經形成。市政府法制辦在全市組織開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市政府先后兩次命名鎮安縣、丹鳳縣、山陽縣為市級依法行政示范縣;命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食藥監局等16個單位為市級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各縣區政府命名縣級依法行政示范鎮39個、示范單位90個。同時,市縣區黨委、政府采取多種措施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市委中心組每年堅持學法,市政府制定了《領導集體學法制度》,實行領導干部學法和任職前法律知識測試等制度。加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培訓,廣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普遍增強。三年來,全市舉辦依法行政培訓班2300余期次,參加培訓75800余人次,全面提升了我市創建工作水平。
開展了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全市行政許可項目減少400多項。在全市推行了“一門受理、轉告相關、并聯審批、過程監督、責任追究”的行政許可辦理機制,實行“一站式”辦公,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方便了群眾、企業辦事。市、縣區政府堅持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準則,推行重大決策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研究決定等制度,政府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的機制基本形成。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市政府修訂了《商洛市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了行政執法人員學習培訓、執法程序、評議考核、責任追究等15項具體措施,完善了執法責任制的內容。不斷完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引導群眾依法表達合理訴求,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2011年以來,全市受理行政復議申請105件,依法辦結95件,不予受理10件。市政府沒有發生被省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的案件。全市受理行政調解申請1922件,調解成功1777件,調解成功率達92%。市、縣區政府及其部門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切實加強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嚴格行政問責,維護了社會公正。
通過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市,我市各級政府依法行政決策的意識和能力明顯提高,對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的方式進一步轉變,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大幅減少,群眾對政府的公信力和滿意度逐年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