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聶學祥)為充分發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憂、保穩定、促和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市政府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指出,要明確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三個基本條件,統一執行省政府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行分類施保。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方便群眾原則,進一步規范申請受理、審核評議、審批、公示、發放等程序,實現應保盡保。
《意見》要求,要加快建設市、縣區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平臺,確保低保對象準確、高效、公正認定。建立健全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定期報告、核查制度,形成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動態管理機制。要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與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政策銜接,建立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切實解決低收入群眾的突發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市、縣區分別建成一個農村低保和城市低保規范化建設示范點。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完善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加強低保政策、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宣傳,加大低保資金投入,保障工作經費,配強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加大騙取低保資金行為查處力度,及時查處群眾反映的問題,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